根据《关于调整高等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国家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》(财教〔2024〕181号)要求,为严格落实国家教育资助政策,现就做好2025年春季学期高职国家助学金、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相关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资助对象
(一)高职国家助学金
2024年秋季学期已通过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,2025年春季学期继续享受资助,无需重新认定,各系可在分配名额不变的情况下根据学生困难程度进行动态调整。资助标准分三档执行,一档4700元/生·学年、二档3700元/生·学年、三档2700元/生·学年。
(二)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
2024年秋季学期已通过认定的退役士兵学生,本学期继续享受退役士兵助学金,无需重复提交材料。新增退役士兵:2025年春季学期退役复学的学生,需提交相关材料(具体要求见附件)。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700元,按每学期1850元发放。
二、工作安排
(一)材料报送
各系
将确定后《系审核确认单》(附件1)、《2025年春季学期高职国家助学金发放表》
(附件2)、《2025年春季学期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发放表》(附件3)电子版及盖章纸质版材料于2025年4月11日19:00前报送到学生科(学生资助管理科)。新增退役士兵学生,需提交退役证复印。(二)审核与公示
各系需仔细核对助学金发放表并公示3个工作日,学生科(学生资助管理科)收到各系助学金材料后将统一复核并公示5个工作日,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院。
(三)资金发放
助学金将发放至学生本人银行账户,学生收到助学金一周内,各系将学生签字确认的发放表报送学生科(学生资助管理科)留档,严禁代签涂改。
三、注意事项
(一)严格审核学生学籍状态,对已毕业、休学、保留学籍或退学的学生,立即停发助学金并报备学生科(学生资助管理科)。请认真核对新增退役士兵学生资格,确保退役时间、学籍状态等信息真实有效。
(二)加强政策宣传,确保学生知悉资助流程,避免因材料不全影响资助资格。
(三)保护学生隐私,规范公示信息,严禁泄露学生个人信息。
2.2025年春季学期高职国家助学金发放表
3.2025年春季学期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发放表
石河子工程职业技术学院
学生科(学生资助管理科)
2025年3月2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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